標題:昔時的“虐童丐頭”宮清平獲刑8年—記憶童構
發布時間: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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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宮小村民、綽號“三伢子”的宮清平被白雲區以犯拐賣兒童罪、被拐賣兒童罪和罪數罪並罰共處有期徒刑8年。宜蘭童玩節

7年多時間過去了,宮小村民對于“三伢子”昔時的工作還回憶猶新,清平獲刑8年—記憶童構並向早報記者繪聲繪色地描述他們聽到的宮清平殘童的方式。他們告訴早報記者,宮清平的刑期還有一年,沒有傳聞弛刑的動靜。

據昔時報道,經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2月,宮清平到省太康縣高賢鄉漳北村徐某家中,以本人開雜貨鋪收養殘疾人可免得稅爲由,將雙下肢瘓的徐倩倩回本人家中。宮清平隨後將徐倩倩更名爲宮璇璇,烏鎮的烏村好玩嗎帶到、等地行乞取利。2003年11月,宮清平發覺村民宮心明把從外埠撿回、雙下肢攣縮正常的宮小子閑置正在家中,便以5000元的價錢從宮心明手中買下宮小子3年,將其帶到行乞。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宮清平將宮璇璇和宮小子帶到行乞。正在這期間,他和女兒經常以的手段兩人外出乞討,並以、昔時的“虐童丐頭”宮監督、等方式防止兩人逃脫或被他人救援。2004年1月6日,按照群衆舉報,正在白雲區石井鎮譚村大巷二橫十二號二樓將宮璇璇和宮小子救出。

法院認爲,宮清平采用蒙的方式,以致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徐倩倩離開家庭,其行爲形成拐兒童罪;宮清黎明知宮小子是被拐賣兒童而予以,其行爲形成被拐賣兒童罪;宮清平他人人身自正在,其行爲形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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